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天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支持政策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陈欣然)近日,天津教委教育工委、天津市教委等部门共同出台多项措施,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保驾护航。

了解天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支持政策天津市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天津小微企业、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学生创业企业、养老服务企业、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毕业2年内的本市高校毕业生,给予企业最长3年五项社保补贴和1年岗位补贴。天津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招用毕业2年内的本市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同时给予单位最长3年五项社保补贴和1年岗位补贴。

同时,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天津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免费创业培训,给予培训机构培训费补贴。对培训后半年内创办企业的,再给予培训机构创业成功补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天津市“市场紧缺职业需求程度和补贴标准目录”所列职业和等级技能培训培训合格的,依规享受培训补贴。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成员还可申领一次性1000元生活费补贴。天津市应届高校毕业生租房创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给予每月最高2500元创业房租补贴,补贴期限最长2年。给予首次创业补贴,应届高校毕业生首次在津创办企业的,给予最长3年五项社保补贴和1年岗位补贴。给予创业孵化补贴,对认定的天津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建设费补贴、孵化补贴、带动就业补贴。建设费补贴最高50万元,对大学生创办在孵企业占50%以上的,补贴标准上浮50%。

赞(0)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第一资讯站 » 天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支持政策
分享到: 更多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