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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刘玉)1月6日,辽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就做好2021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下发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此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通知要求高校积极拓展政策性岗位和市场化岗位。特别要求高校增强科研助理岗位吸引力,落实社会保险、户口档案等相关政策,合理确定薪酬标准。还要对院系及科研团队招录科研助理给予经费政策等支持。特别强调各高校要将实习作为促就业的重要渠道,加快完善就业实习管理制度,深化校企校地合作,建设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开发更多就业实习岗位,推动更多毕业生通过实习实现就业。积极做好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推动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参与就业见习。

辽宁省将实施低收入家庭毕业生、少数民族、残疾等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开展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培训要求高校建立低收入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台账,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要求重点帮扶,通过开展个性化辅导、组织专场招聘、优先推荐岗位、发放求职补助、设立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帮助有就业意愿的贫困生尽快就业。 

另外,《通知》明确,各高校要建立就业统计工作责任制,健全毕业生参与的就业状况统计核查机制。各高校要认真落实统计工作“四不准”要求,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通知》还要求高校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党委书记、校长要亲自抓就业,建立党委负总责,机关各职能部门和二级院系分工负责,辅导员和专业教师人人有责的工作机制,形成党政部门齐抓共管全员抓的工作格局,确保就业创业工作“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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