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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四不准”“三不得”严防就业率“注水”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北京6月17日讯(记者 欧媚)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为了更好地做好就业统计工作,教育部进一步严明就业统计的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四不准”“三不得”。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副司长吴爱华表示,就业统计是做好就业工作的基础,特别是就业数据的真实准确,是就业统计工作的底线。“四不准”是: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得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三不得”是:不得不切实际向高校和学院提去向落实率具体指标;不得层层加码向辅导员摊派就业任务;不得将单一的去向落实率指标,与就业工作人员或者辅导员的绩效考核、评优等挂钩。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为了做好就业统计工作,教育部进一步完善了就业统计的制度办法:

一是建立毕业生监督反馈机制。教育部向已经落实毕业去向的学生通过手机短信或者微信发送信息,提醒毕业生登录“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及时核对本人就业数据,与实际不符的可直接举报。同时,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部门已经全部开通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毕业生就业问题线索的举报,强化社会监督。

二是建立用人单位数据比对核实机制。针对毕业生去的用人单位,教育部通过国家政务接口等权威途径,对高校报送的签约用人单位进行核实比对,对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数据反馈给各地重新核实、填报。

三是建立及时核查处理机制。教育部及各地教育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就业统计数据核查,对毕业生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逐一核验。对举报或核查发现存在问题的高校和有关个人,坚决做到查实一起、处理一起。

四是开展第三方调查。前两年教育部委托国家统计局对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情况进行抽样调查,今年将继续和国家统计局合作,对今年的就业数据进行抽样调查,与全国的统计数据进行核验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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