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汕头大学一法律硕士伪造学校证明参加校外考试,被记过处分

据汕头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消息,汕头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5月17日发布《学生违纪情况通报(2021年研01号)》称,汕头大学法学院2020级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蔡同学伪造学校证明材料参加校外考试

汕头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表示,根据《汕头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细则》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该生行为属于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该生记过处分。根据《汕头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及《汕头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细则》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处分期限为6个月。特此通报,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共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促进校风、学风建设。

 

赞(0)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第一资讯站 » 汕头大学一法律硕士伪造学校证明参加校外考试,被记过处分
分享到: 更多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