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2021年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信息公开公示

  信息公开公示

  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等学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和《教育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通知》(教学函〔2013〕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坚决落实信息公开制度。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根据招生类型不同,公示考生资格信息应分别包括姓名、性别、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高校专业录取优惠分值等。高校网上公示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各区高招办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公示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8月底。要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

      相关推荐

  北京高考新闻资讯汇总

  北京2021年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通知
 

赞(0)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第一资讯站 » 2021年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信息公开公示
分享到: 更多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