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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猪公司机票专员非法出售发票被判刑 涉票面额超66亿元

经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罗某、刘某等人使用上海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杭州长隆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的账号密码登录eTerm系统,利用非法获取的电子客票号,在位于杭州市余杭区的家中,打印国内各大航空公司或各大机票销售代理平台售出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2008年纳入发票管理)后进行销售。经统计,罗某等人的违法行为涉及行程单张数800万张以上,涉及票面额66亿元以上,共计非法获利1000万元以上
天眼查APP显示,上述案件涉及的罗某等人所利用公司,杭州长隆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6日,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某2(案件中化名),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服务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代订机票等,目前该公司经营状态为存续。
阿里巴巴集团廉政合规部工作人员证实,近期发现部分客户的行程单被长隆公司、某甲公司打印,经调查,长隆公司的大股东系飞猪公司高级专员罗某的妻子,罗某负责飞猪公司国内机票自营店铺的运营,可能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客户的行程单电子票号,并提供给上述公司用于打印行程单后出售。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罗某犯非法出售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五万元;另涉案六人分别获刑3-5年不等。

飞猪公司机票专员非法出售发票被判刑 涉票面额超6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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