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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校外培训机构全面使用“示范文本”合同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蒋夫尔)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合同行为,有效化解校外培训合同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新疆乌鲁木齐市日前在全市464家中小学校培训机构全面推广使用《中小学校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据悉,此举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更好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秩序。

了解,该“示范文本”对校外培训机构和学生家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进行了明确,特别关于培训费的收取方面,明确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向学生家长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线上培训机构按课时收费,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市将组织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与指导,随时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不断优化校外培训行业发展生态,不断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行为进一步保护广大学生及其家长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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