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刘晓惠)日前,记者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海南省202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启动,申报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可于2020年9月18日至9月30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此次海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对象包括,在海南省高等学校专门从事教学工作,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高校拟聘用教学人员、高校专职辅导员、高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以及在海南省高校工作的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
认定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品德合格;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普通话水平达到《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要求,其中申请普通话和播音等相关任教学科应当达到一级水平,申请汉语言和对外汉语等相关学科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其他任教学科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参加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海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颁发的《海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合格证书》(持有合格证3年内申请教师资格有效);参加由海南省教育厅委托高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海南省将授权组建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高校,开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海南师范大学、海口经济学院测试时间为10月24日至25日,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三亚学院为10月24日至25日,海南大学、海南医学院为10月31日至1日。
海南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要把好材料审查关,严格按认定范围、认定条件要求加强审核,负责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的高校,要严格按照测试方案要求开展测试工作,严把教师入口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