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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西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问题

  录取

  (一)高校录取

  1.普通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高校实行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录取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除招生工作人员外未经批准不得进入。

  2.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不得随意更改在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各项承诺。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专业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自治区招生办负责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3.高校录取新生须按我区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且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高校,自治区招生办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代为录取,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4.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学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进行投档,若仍不能完成的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5.我区属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绝大部分考生为少数民族高校录取新生必须按规定录取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考生。对符合录取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录取

  (二)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和办法

  1.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首先将同一科类考生按特征总分(含各类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特征总分相同时,按文、理科类不同单科成绩高低顺序进行

  (1)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即特征总分相同,先看语文成绩;若语文成绩也相同,则看文科综合成绩;若文科综合成绩也相同,则看数学成绩

  (2)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即特征总分相同,先看数学成绩;若数学成绩也相同,则看理科综合成绩;若理科综合成绩也相同,则看语文成绩

  2.根据排序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从A院校到J院校的顺序进行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

  3.当出现考生特征总分、所有成绩完全相同,所填报志愿也完全相同时,采取全部投档处理。

  4.“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不补充投档。生源不足院校通过公开征集志愿的办法解决。

  (三)提前单独录取批次投档方式

  提前单独录取批次投档原则为“志愿优先,遵循分数”,采用“传统志愿”方式投档。

  (四)其他

  1.已被高校正式录取考生,一律不得改录其他院校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安排补录。

  2.已被高校录取考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应持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到地(市)招生办或自治区招生办校验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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