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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6高考区内高职专科补录征集志愿填报说明

  根据我区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日程安排,自治区招办将于9月26日北京时间18时至27日北京时间16时,对未录取考生,组织进行汉语言、民考汉、双语班、民语言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及三校高职批次补录征集志愿。现就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考生填报补录征集志愿前,应登录新疆招生网,查询本人录取结果,已录取考生无须再填报征集志愿。补录征集志愿投档时,考生在6月20日至7月1日、以及之前四次征集志愿填报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及三校高职批次志愿无效;已录取考生、已录取但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填报的补录征集志愿无效。

  2、考生填报补录征集志愿前,应登录新疆招生查询参与补录征集志愿院校专业计划考生须认真阅读《2016普通高等学校在新疆招生计划专业目录》和各院校招生章程,详细了解各专业的报考条件。因考生本人了解学校信息不准确、不按网上填报志愿程序和要求操作或请他人代填、错过规定的网上填报志愿时间等原因,造成志愿信息错误或遗漏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按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参与补录征集志愿计划语种批次院校专业信息填报补录征集志愿

  4、考生要认真阅读补录征集志愿的有关要求,有的学校可能只是某些专业有缺额,应进一步按专业代号查阅专业目录的对应内容,全面了解缺额专业情况、学费标准及其他相关要求。错填专业类别或所报专业不属本次补录征集志愿范围的,其相关志愿无效,责任考生自负。

  5、本次补录征集志愿汉语言、民考汉、双语班、民语言计划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填报1个院校志愿,每个志愿填报6个专业;高职(专科)批次,可填报6个院校志愿,每个志愿填报6个专业,实行平行投档录取模式;三校高职批次填报1个院校志愿,每个志愿填报6个专业

  填报网上补录征集志愿,不受分数限制。线上生源不足的高校专业,经线上补录征集志愿后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由高校提出申请,经录取现场工作组和录取现场纪检监察工作组批准,以补录征集志愿为准,可适当降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6、考生被补录征集志愿填报院校录取,即被视为考生本人正当权益得以维护,投档状态自动消除,不能进行第二次投档。

  7、报考艺术类、体育类院校专业考生,须认真阅读相关院校招生章程,了解相关专业专业测试成绩要求录取原则。

  特别提醒:本次补录征集志愿2016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最后一次征集志愿,请未被录取考生珍惜机会,积极选择填报。同时,请考生认真阅读《补录征集志愿计划表》的备注,对照自身条件,慎重填报

  未尽事宜,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新疆招生考试》汉文第3期,维、哈文第2期——招生专业目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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