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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丽娟代表:加快出台公办园教职工编制标准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刘琴)“在‘全面二孩’、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施后,学前教育面临满足已有适龄儿童新增人口教育需求的双重挑战。”全国人大常委、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庞丽娟呼吁,“十四五”期间我国幼儿园三年毛入园率将进一步提升,幼儿园教师编制政策及由此导致的师资紧缺问题将更为凸显,亟待完善,迫在眉睫。

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我国实有学前在编教师44.8万人,占全体专任教师(258.14万)的比例仅为17.35%;即便是在公办园,在编教师也仅为46.09%。随着近年来学前教师队伍的快速壮大,非在编教师人数不断攀升。

“当前我国学前教师队伍经过十余年建设取得了明显发展,但编外教师数量庞大、队伍不稳定、合格师资缺乏、专业素质整体不高等问题突出。”庞丽娟指出,编制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源头性、基础性因素,关系到学前教师工资、社保、职称、培训等方面,直接关系到优秀人才能否“进得来、留得住、干得好”。

在十余年大量调研与深入思考的基础上,庞丽娟建议,加快出台国家层面的公办园教职工编制标准,突破制约教师队伍建设的瓶颈,吸引广大优秀人才从事幼教事业,为我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研制出台国家层面的公办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建议重在‘三明确’。”庞丽娟说,要统筹考虑我国国情等因素,明确编制核定的基本依据、基线比例,并明确设立机动编制和附加编制等。

首先,明确编制核定的基本依据与基线比例。建议全日制公办园教职工编制可按照教职工与幼儿1:6—1:10的比例区间核定,主要用于配备专任教师、管理人员和卫生保健人员。考虑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幅员辽阔,人口居住分散,成班率较低,且幼儿需就近入园的特点,可依据班师比1:1.5—1:2来核定。

其次,明确主要人员的编制配备比例。建议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优先满足专任教师,应占编制总数85%以上,全日制幼儿园平均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每园配备园长1名,6—9个班的幼儿园设副园长1名,10个班以上的园设副园长1—2名;卫生保健人员每园配1名,寄宿制和幼儿超过200名的园可酌情增加;财会人员、炊事员、保安以及其他后勤服务岗位人员,可采取购买服务、人事代理、社会招聘、劳务派遣等方式解决,不纳入事业编制核定与配备范围。

再次,明确合理设置机动编制和附加编制。统筹考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苦地区生源较少的偏远山区、海岛、牧区等地域因素,考虑教师病产假、脱产进修、支教等因素,考虑寄宿制幼儿园等多种需求,宜按教职工总量的5%—10%合理设置机动编制和附加编制。

庞丽娟还建议,应改革创新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管理体制与使用机制。加强市级政府对公办园教职工编制的总量调控与统筹调配使用,建立幼儿园教职工“编制蓄水池”,对编制进行跨区县的动态调整;引入激励竞争机制,打破“定编到人”“入职即定编”的传统模式,实行“定编到岗”的新机制,用好用活教师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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