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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次明确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标准,并将稳步增加公办学位供给

8月30日,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在介绍教育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扩优提质行动》)时,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田祖荫表示,《扩优提质行动》的具体措施之一是实施学前教育普惠保障行动。

学前教育普惠保障行动,主要解决学前教育保障机制不健全、优质普惠性资源不足问题:一是首次明确公办园公用经费标准,提出“各地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原则上应于2024年达到600元/年·人”。二是要求优化普惠性资源结构,稳步增加公办学位供给,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在城镇新增人口集中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三是加强民办园收费监管,强化营利性民办园收费调控,遏制过高收费。

田祖荫介绍,《扩优提质行动》的主要目标是:到2027年,学前教育优质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优质特色、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学前教育阶段,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力争达到60%以上(2022年为54%);义务教育阶段,扩增一批新优质学校,优质学位供给大幅增加;高中教育阶段,培育一批优质特色高中,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扎实推进,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持续提升;特殊教育方面,特教学校在20万人口以上的县基本实现全覆盖,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97%以上(2022年为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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