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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措施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魏海政)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加强普通中小学劳动教育若干措施,要求科学制定方案,丰富教育内容,拓展劳动实践场所,配足劳动教育师资,强化教师培养培训,建立劳动教育激励机制,加强专业研究指导,完善劳动素养评价,加大经费投入,推进家校社协同实施,强化劳动安全保障等,切实推进普通中小学劳动教育工作。

山东省教育厅要求,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有关政策要求和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劳动教育工作方案,明确劳动教育的组织方式、条件场所、师资保障等。中小学校要逐校制定劳动教育具体实施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保证每周1节劳动课,每学年一个劳动周,围绕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发设置劳动教育项目和劳动周活动,明确学生每天课外校外劳动时间。

山东省教育厅要求劳动教育以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中的知识、技能和价值观为主要内容。各地各校可结合学校、家庭和社会资源自主确定劳动项目,形成校本化劳动清单,推动学生“做中学”“学中做”。

山东省将制定出台中小学劳动实践教室配备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配建劳动实践教室。“十四五”期间,全省认定公布省级中小学生具有劳动教育功能的研学实践基地200个,确保每所学校有至少1处相对固定的校外劳动教育场所。

山东还要求统筹综合实践活动、技术、科学、美术、体育等学科教师资源,培育一批“一专多能”的劳动教育专任教师,每所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劳动教育教师,强化教师培养培训。劳动教育教师在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专业发展等方面与其他专任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山东还将成立基础教育劳动教育指导专委会,加强专业研究指导,完善劳动素养评价,加大经费投入,推进家校社协同实施,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预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等,强化劳动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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