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2022年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招生经费

  第九章 招生经费

  第七十一条 市(区)、县(区、市)的招生经费由地方教育事业费列支。

  第七十二条 所有考生(包括被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及其他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的考生)必须按规定缴纳考试报名费。

  第七十三条 对参与报名、体检、命题、监考、评卷、巡考等工作的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应付给相应的劳动报酬。具体办法由各地根据实际制定。

 

  相关推荐:

  陕西高考新闻资讯汇总

  2022年陕西普通高考滞留考生返回及防疫有关事项的公告

 

赞(0)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第一资讯站 » 2022年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招生经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