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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暑期服务教师志愿原则如何落实?协调好这4种关系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北京7月13日讯(记者 林焕新)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如何落实《通知》明确的“教师志愿”原则?如何避免家长“一托了之”?在今天教育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教育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回应:“孩子的暑期托管,是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解决的问题。需要统筹好几种关系。”

一是统筹好学校与社会提供的关系。吕玉刚指出,学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我们积极倡导的,文件特别鲜明地提出,支持鼓励学校探索、承担暑期学生的托管工作。与此同时,社会机构特别是其他社会组织、公益组织,包括共青团、妇联、社区,国外也是这样,社区组织,提供学生假期的托管服务工作。把这对关系要处理好,也就是假期的学生托管工作不是全部由学校从头到尾承担,学校要发挥积极的作用,同时也鼓励其他社会力量共同做好这个工作

二是统筹教师志愿参与和保障教师休息合法权益的关系。《通知》明确引导教师志愿参与,这是教师高尚师德的一种体现。但同时不得强制教师参与,一定志愿的,要合理安排教师看护时间,保障教师休息、学习时间,不得占用。

三是统筹好教师参与和校外志愿者参与的关系。既要鼓励教师志愿参与,也要调动社会其他方面人士,比如社区社工、大学生来参与托管服务

四是统筹好校内托管和校外暑期生活的关系。假期不能把学生都圈在学校,还要让他们走向更广阔的天地。家长也要多陪伴,更好地起到家庭教育责任,让孩子感受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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