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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陕西省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各县(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各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各有关高校

  为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根据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委国防动员部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通知》(军政〔2021〕373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报考条件

  拟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必须是已报名参加2021年陕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超过20周岁(200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02

  招生程序办法

  定向培养士官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执行国家和陕西招生录取相关政策规定

  (一)宣传报名

  各级征兵办公室、招生办、高校普通高级中学要提前做好定向培养士官招生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作用,通过印发简章、发布信息、开展咨询等形式,向考生、家长和中学介绍报考的条件、程序专业数量培养目标、待遇、毕业去向等相关信息。各院校在陕招生计划登录陕西教育考试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sneac.com)查询

  (二)志愿填报

  定向培养士官志愿填报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专科志愿栏内,填报时间为6月24日12∶00至6月27日12∶00。高考成绩达到高职专科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登录陕西教育考试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填报志愿。设3个院校梯度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三)体格检查面试

  体检面试由各市征兵办公室统一集中组织,时间为7月3日至7月5日,具体时间由各市征兵办公室结合实际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并提前报告省征兵办公室。

  1.体格检查

  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省招办根据考生志愿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高校招生计划数4倍分院校、分科类、分性别确定参加我省体格检查面试考生名单,若有关高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名单将在陕西教育考试门户网站上公开。省招办根据以上原则于6月28日前将参加体检考生信息(姓名、民族、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提供给省征兵办公室,由省征兵办公室分发各市。各市征兵办公室要按照征兵体检有关规定要求,严密组织实施体检考生准备4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各市征兵办公室须按时将体检结果报送省征兵办公室。

  2.面试

  由省、市征兵办公室会同招收部队和招生院校在体格检查时共同组织,成立面试组,每组3人以上,人员以招收部队和招生院校为主;场地由市级征兵办公室负责设置。主要通过目测和交谈,依据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式样见附件1)进行评价,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结果及时通知考生,不合格说明原因。

  各市(区)考生参加体检面试地点及咨询电话见附件2。

  (四)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时间为7月10日前。由考生所在地市级征兵办公室指导县级征兵办公室,参照征集义务兵的工作规定组织实施。《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由市级或县级征兵办公室统一印制(式样见附件3)。各市征兵办公室于7月10日前,将经审核后的体格检查面试政治考核合格人员花名册(含电子版)上报省征兵办公室,8月20日前将录取考生的《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和《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报送省征兵办公室。

  (五)录取

  定向培养士官录取安排提前批次专科进行,执行高职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招办从第一志愿上线且体格检查面试政治考核合格考生中,按照规定比例向有关高校顺序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投档比例严格执行院校招生计划的110%(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除同分考生外,严禁超比例投档。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军人子女、英模烈士子女优先录取。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招办从第二、第三志愿中根据缺额按照1∶1的比例向招生院校补充档案。当3个志愿人数仍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从体格检查面试政治考核合格的上线考生中补充,投档比例按照1∶1执行。

  7月11日前,省征兵办公室将体格检查政治考核面试合格考生名单数据库提供给省招办。8月10日前,省招办录取名单发送省征兵办公室。省征兵办公室将录取名单发送招收部队,建立完善档案资料,移交招生高校装入学生档案

  (六)补充

  培养对象因淘汰或录取不足出现的空缺,每年年底前从同年级本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中选拔补充。高校报名学生体格、病史、政治学习情况进行初步审查,择优推荐培养对象;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会同招收部队按照规定,组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面试,择优确定为培养对象。

  03

  联合培养

  定向培养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入伍实习由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一)教学管理

  招生高校单独组建班次,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开始前,招收部队所在大单位兵员和文职人员部门指定训练指导机构与高校签订联合培养协议,根据部队士官岗位实际提出培养需求,会同高校商定培养方案、设置专业课程,做好教学有关准备工作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由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对高校教学进行指导,促进教学与使用的对接。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协助高校做好培养对象日常管理和军政训练工作

  (二)淘汰

  定向培养对象入学1个月内,由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会同高校组织身体复查和政治复审,不符合入伍条件者取消定向培养资格高校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高校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合格,或者拒绝入伍经教育无效,以及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按照所在高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三)毕业

  入伍实习合格、符合有关高校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毕业时不返回高校,由高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撤消其档案中入伍材料,返回原高校

  04

  入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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