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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宏肖像权案获赔53万

近日,演员ALEXANDER LEE HOM wANG(王力宏)肖像权、姓名权纠纷案件一审宣判。被告上海常燊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因擅用王力宏先生肖像、盗用王力宏先生姓名及签名,被法院认定构成对王力宏先生肖像权的侵犯。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全面删撤侵权内容、停止侵权,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向王力宏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王力宏经济损失及维权支出合计53万元。

王力宏肖像权案获赔53万

天眼查APP显示,该案件已于2021年3月17日正式开庭,相关案号为(2021)沪0118民初2711号,审理法院为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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