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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南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面试工作

  面试工作

  填报军队、公安、司法、消防以及乡村小学教师定向公培生(含地方优师专项计划)等需要进行面试高校志愿,且投档成绩达到报考院校专业面试分数线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省考试局在有志愿考生中,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和各高校招生考生年龄、性别等要求,按不超过相应院校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5倍(具体比例以招生院校要求为准)确定参加面试或军检的考生名单,各面试或军检单位根据考生名单组织开展面试或军检工作面试或军检工作结束以后,各单位须在7月7日向省考试局提供所有参加面试或军检合格和不合格考生名单

  公安、司法、消防类院校面试和体能测试工作由各招生高校分别商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省考试局提供面试场地,并对面试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面试点设在海南政法职业学院面试时间为2021年7月2日。参加公安院校面试合格考生,于7月3日在省警校参加体能测试考核

  军队院校的军检工作由省军区负责,时间为2021年7月3日至4日,省军区通过省考试局网站向考生公布军检工作的地点、日程安排工作程序和结果等信息面试体检现场将设立由省军区招生办、省考试局和医疗机构各1名负责人员组成的监督复议组,受理考生现场提出的复议申请,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省军区所在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省军区纪检部门将对军检及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乡村小学教师定向公培生(含地方优师专项计划)的面试海南师范大学组织,时间为2021年7月2日,地点在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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