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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减负清单”减掉的是什么?

近日,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这份清单内容详实,聚焦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主责主业,包括减轻督查检查评比考核负担、减轻社会事务进校园负担、减轻相关报表统计负担、减轻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负担4个重点方面的15项具体减负内容,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为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创造宽松、宁静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园氛围。

“清单”直面顽瘴痼疾

2019年12月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推进。

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列出具体减负清单,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天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在随后进行的调研摸底中发现,各种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占用学校和教师时间最多,于是经过分析梳理,在总共上报的216项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基础上,简化为94项,而最后拟定的“天津市2020年中小学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正面清单”,共有39个相关事项,是汇总梳理94项的41.5%,达到中央和市委提出减少50%以上要求。在此基础上,“2021年天津中小学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正面清单”确定了16项,比上年又减少59%。

与此同时,关于减轻社会事务进校园负担、减轻相关报表统计负担、减轻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负担等方面的措施也相继细化。“清单”正式出台,为中小学教师减负的各项举措在全市范围内铺开。

“清单”极具可操作

直面问题、简洁明了是这份“清单”的一大特点。例如,在严禁各部门就同类事项多头重复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中,增加了对各类校园创建活动的管理;在严格规范部署教育扶贫工作任务时,明确提出严禁安排中小学教师承担不合理的扶贫任务。

操作性强、便于落实也是“清单”的一个鲜明特点。例如,在严格限制和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上,明确了部门分工和职责要求。另外,“清单”中清晰标明了14个“严格(严禁)”和17个“不得”,比如严格规范专项工作校园事项、严格规范精简各类报表填写、严格限制和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不得简单以留痕作为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准、不得随意安排中小学校和教师参与社区建设活动、不得强制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事务,等等。这些规定性动作,在现实中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教师应正确理解“减负”

如何将“教师减负清单”落到实处?天津市教委教师工作处处长狄建明表示,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为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另外要推动各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坚持共同治理,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减少对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必要的干扰。教育部门进行半年期的检查,同时开通反馈渠道,了解落实效果。

狄建明说,教师应正确理解减负的意义,并非“我把自己的课教好不管其他事”就是减负。“我们减少的是对教育教学不必要的干扰,而那些与教育教学相一致的工作还是要予以支持,教育应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职责。”

为此,天津还将选树一批立德树人方面的优秀教师典型,弘扬高尚师德,大力宣传甘于奉献、勇挑重担的时代精神,推动广大中小学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记者 陈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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