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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小学校长李明新:作业管理不可一“减”了之,要尊重教育常识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北京4月25日讯(记者 高众 林焕新)“社会上对于作业管理要求往往会出现极端或钟摆的现象,有的人一味强调作业的重要性,认为不能随意弱化作业,有的人则把作业看成可有可无的内容,提出一‘减’了之。”北京学校长、教育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李明新在教育新闻通气会上说,在作业管理上,必须承认多年的教育实践形成的基本认识,尊重教学规律,遵循学生学习规律。

为什么要布置作业?在李明新看来,这是起码的教学常识。他表示,学生在学习知识、形成能力的过程中,知识的理解掌握往往不是一次完成的,它常常是螺旋上升的认识过程,知识转化成能力需要必要的应用实践,否则,学科学习素养很难扎实形成。

“如果学生没有学习兴趣,没有强烈的求知欲与学习动机,就容易觉得作业多、负担重。因此,激发学习动机,培养学习兴趣是减负的重要策略。”李明新指出,《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通知》体现了对教育常识的尊重,合理地提出作业管理要求。比如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但是在校内可以安排适当的巩固练习;三至六年级的每天作业总量控制在60分钟以内,在校内“基本完成”;初中作业控制在90分钟以内,在校内“大部分”完成。

这些要求体现了从教学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到了学生在校学习的特点、时间问题,以及学生之间能力差异,没有把完成作业的要求一刀切、绝对化。”李明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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