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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德机构存在欺诈消费者,已引起消费者集体维权

第一资讯站 4月25日消息(张佳)日前,有消费者在黑猫投诉平台投诉称,其在尚德机构报名的专本连读涉嫌欺骗消费者要求退款被拒绝。

据悉,该消费者在2018年5月在尚德教育机构报名专本连读,共消费9660元,当时报名销售人员说,特别好考,两年就可以拿证,但该消费者连续考过两次,却相当难考,平时上班加上带孩子没有上课,就于2020年申请退费,本机构人员说不能退费,转专业等话术,2021年又继续申请退费,机构人员称,可以退费需要扣除20%的注册费,每天6元的课程费,还有服务费等,算下来也就可以退1900左右,但该消费者不认可该方案。“这样的教育机构太坑人了,为什么不破产,一直再欺骗消费者。辛苦平台我们受骗的消费者讨回公道。”

另外,尚德机构已被列为集体投诉范围之内,有维权消费者总结了七条关于尚德机构存在违规事项

一、尚德存在虚假宣传:称后期不想学,可以退费,然后本人后期退费无门。 

二、课程销售人员称,每天只需要半个小时利用学习就可以了,但是实际情况是每次的课程都近3个小时。 

三、尚德机构老师通过登录学员账号,让我告诉他验证码,尚德老师代替我签署电子版协议,交费前我们没有见到合同,不知道合同这回事,交费后就出现在了订单里。

四、尚德单方面表示消费者在缴费前收到并在系统中输入“个人中心验证码”的短信,即表示确认知晓、同意《网络培训服务协议》,报名全程都由尚德机构的工作人员完成,工作人员在索要验证码时,也没有提及《服务协议》的事情。

五、《尚德教育学员服务须知》属于无效合同。培训机构在该须知中约定缴费七日内后不能退款的条款,属于单方面的免责格式条款。 根据《合同法》和《消费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做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责任,加重消费者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改条款无效。 

六、 消费者不知情的协议无效 培训机构口头承诺须落实纸面,且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在消费者报名、缴费之前,尚德机构不断以补录学籍可以少考科目、限期优惠即将截止等等虚假宣传手段诱导消费者尽快缴纳全款学费,钱不够的话还引诱办理分期贷款。 

七、消费者有约定的自由,也有依法解约的自由,经营者无权禁止。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属于经营者排除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行为。违反了《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理办法》属于经营者有权任意变更或解除合同,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行为。私自签订霸王条款,欺瞒消费者隐瞒退款时效。情况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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