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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部门联合印发《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暂行办法》

近日,国家发改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对再制造企业的质量管理、生产过程、技术装备、环保设备等方面提出了规范性要求。明确再制造企业是再制造产品的质量责任主体,对再制造企业生产行为的主要环节进行了规范,包括旧件检测鉴定能力拆解、清洗、制造、装配、产品质量检测等方面技术装备和生产能力,相关废物处理环保要求等。(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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