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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女教师诉教育局行政不作为案开庭前夕,校方对其通报处理

受到关注的河南焦作市第十七中学教师姚燕燕举报学校职称评选不公平,诉山阳区教育局行政不作为一案,将于3月31日上午9点在山阳区人民法院直播开庭。

3月30日,山阳区教育发布焦作市第十七中学通报,称已免去姚燕燕班主任职务,责令其删除不实言论,写出检查。姚燕燕拒不接受自己的错误。通报还称,鉴于姚燕燕在网络发布不实信息,对学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3月22日,学校党总支向区教育局党组提请《关于姚燕燕同志处分的建议》,责令姚燕燕停课配合调查。3月29日下午,学校在与姚燕燕进行立案审查谈话前的权利义务告知环节时,姚燕燕拒不配合。

2020年11月,姚燕燕视频举报称,学校高级职称评选不公平,共6个评选指标,17个人参选,她个人总分排名第2,但在投票环节落选。山阳区成立调查组,通报称,职称推荐申报工作实施方案合规有效,评审程序公开、透明,未发现评审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但,学校职称推荐环节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工作不够细致,公示有漏字现象,也未公示举报电话;二是操作不规范,在公示2020年度推荐人选名单结果时未将前6名人员名单单列公示。已提请相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姚燕燕并不认同。2021年1月11日,她向山阳区法院起诉山阳区教育局行政不作为。1月28日晚,山阳区教育发布处理决定,经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第十七中学党总支部书记、校长刘爱国诫勉谈话;给予第十七中学党总支部副书记王有科提醒谈话;给予第十七中学政教处主任程庆刚诫勉谈话,并责令三人写出深刻检查。1月29日、30日,焦作山阳区教育局连发情况通报,对姚燕燕举报内容逐条回复,称其反映不是事实。

3月30日焦作市第十七中学通报称,2021年1月份,姚燕燕因调查反馈一事,将区教育局起诉至法院;2021年3月份,姚燕燕又因网络发贴一事,起诉区公安局。“其行为不仅引起大量网络舆论,也牵涉了个人工作精力,严重影响了正常教学,所带班级成绩下滑明显,学生的心理和价值观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家长意见很大。为避免进一步影响教学秩序,3月16日,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免去姚燕燕的七年级十九班班主任,同时,责令姚燕燕删除抖音视频中所叙不实的言论,并写出深刻检查。”

通报表示:3月17日,第十七中学领导班子及全体教师,对姚燕燕一事进行进行了广泛讨论,一致同意学校对姚燕燕的处理。在此期间,学校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做姚燕燕的思想工作,希望姚燕燕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但是姚燕燕拒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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