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裁判文书网于3月23日发布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与武汉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武汉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涉案侵权行为;赔偿原告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