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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学校、学生三层面构成系统完善的评价体系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北京3月18日讯(记者 林焕新 高众)近日,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以下简称《评价指南》)。今天,在教育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进行发布

“进入新时代,我国义务教育已经迈入全面提高质量的新阶段,迫切需要完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教育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说,“《评价指南》提出总体要求,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加快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明确要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育人为本、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评促建四项原则,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评价指南》包括文本和评价指标。从评价内容、评价方式、评价实施、结果运用、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并明确了质量评价的指标体系,主要阐明了评什么、怎么评、谁来评等3个关键问题。

吕玉刚介绍,《评价指南》按照体现引领性、系统性、统一性、操作性的基本思路,从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提出了指标体系。“学生发展质量是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学校办学质量是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三者以学生发展为基础,各有侧重、彼此协调、相互衔接,构成了系统完善的评价体系。”吕玉刚说。

在“怎么评”方面,《评价指南》提出要优化评价方式,做到四个结合,不断提高评价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

在“谁来评”方面,《评价指南》明确提出,要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牵头、部门协同、多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机制。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细则,要组建高水平、相对稳定的质量评价队伍,确保评价有效实施

县域、学校、学生三层面构成系统完善的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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