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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专业发展

中国教育新闻北京3月18日讯(记者 焦新)今天,教育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发布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个部门联合印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以下简称《评价指南》)。《评价指南》包括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三者紧紧围绕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内在统一,构成完整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在《评价指南》中,多项关键指标涉及教师队伍和教师发展

《评价指南要求保障教师编制配备。依照标准足额核定教职工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县级教育部门统筹合理调配各校编制,并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倾斜;不存在挤占、挪用、截留教职工编制的情况。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按国家规定课程配足配齐所有学科教师,充分发挥教育部门学校在教师招聘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城乡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

《评价指南要求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严肃查处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落实教师全员培训制度,确保教师完成规定培训学时;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专业水平信息化应用水平。健全教研制度,加强教研机构建设,落实教研员专业标准,配足配齐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充分发挥专业支撑作用。

《评价指南》还要求落实教师地位待遇。依法保障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完善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绩效工资增量主要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落实乡村教师补贴政策。落实教师优待政策,定期表彰奖励优秀教师。

《评价指南》指出,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按照“四有”好老师标准,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积极选树先进典型,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关心教师思想状况,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人文关怀,帮助解决教师思想问题与实际困难,促进教师身心健康

《评价指南要求重视教师专业成长。实施教师专业发展规划,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注重青年教师培养;健全校本教研制度,支持教师参加专业培训、凝练教学经验。教师达到专业标准要求,具备较强的育德、课堂教学、作业与考试命题设计、实验操作家庭教育指导等能力,以及必备的信息化素养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校长注重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教育教学领导力。重视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班主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评价指南》指出,要健全教师激励机制。完善校内教师激励体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注重精神荣誉激励专业发展激励、岗位晋升激励绩效工资激励、关心爱护激励。树立正确激励导向,突出全面育人和教育教学实绩,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评价倾向,充分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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