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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振益代表:单列中小学教师工资系列,合理确定全国基本标准

中国教师报-中国教育新闻北京3月4日讯(记者 冯永亮)“高质量的教育核心在教师。即使在教学条件相对较差的学校,只要师资力量强,教学质量也会高。但如果待遇没有吸引力,就留不住优秀教师,更别说吸引优秀的新教师。”鉴于此,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广西柳州高级中学党委书记、副校长韦振益决定提出《关于单列中小学教师工资系列,合理确定全国基本标准》的建议。

关于提高教师待遇的建议,韦振益已酝酿了较长时间。30年前,韦振益从华中师范大学生物系毕业后,成为一名中学教师,当时与他一起南下广西的还有不少湖南湖北籍同学。但在韦振益成长为柳州高级中学党委书记、副校长并负责招聘新教师工作后,却发现选择到广西工作的外地优秀大学毕业生呈现出下降的趋势。

“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特别中小学教师,更是事关提高全民素质和形成创新社会的关键基石。面对新时代、新理念、新格局,有的地方教育和教师工作重视不够,在教育事业发展中重硬件轻软件、重外延轻内涵的现象还比较突出,导致教师特别中小学教师职业吸引力不足,地位待遇有待提高。”作为一名基层学校管理者,韦振益还有更深层次的思考:优秀人才加入中小学教师队伍行列的人数严重不足,直接影响到中小学教育质量,影响到全民素质,影响到劳动者整体能力素养,而这种影响是持久深远的。

“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但这一法律条款在近30年来并未得到很好落实。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为此,国务院多次发文要求各地认真落实教师工资待遇问题。”为了写好建议,韦振益多方了解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2020年国家下大力气督促各地落实,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从面上看,基本实现了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但实际上,各地在落实过程中还存在反弹反复的隐患。

为此,韦振益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单列中小学教师工资系列,合理确定全国基本标准。该标准应该达到较高水平要求,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要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以此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从事基础教育工作,提高当地教育质量。经济发达地区教师工资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上浮,确保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二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建立国家、地方中小学教师工资分担机制。根据经济欠发达地区实际,国家给予相应地区中小学教师工资支持,并不断完善,长期坚持。教育是百年大计,只有持之以恒,才能鼓励优秀教师长期从教,提高经济欠发达地区教育质量,进而提升全民素质

三是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专项督查制度。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制定相应督查机制,确保相应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教师好,条件相对欠缺,也能办好教育;如果教师不好,条件再好,质量也得不到保障。”韦振益说,希望有更多好政策倾向于教师、倾向于教师待遇,从而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当教师,这样才能促进教育尤其是乡村教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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