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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设立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9部门和单位宣布我国决定设立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商务部外贸司司长李兴乾4日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分别是上海市虹桥商务区、辽宁省大连金普新区、江苏省昆山市、浙江省义乌市、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建省厦门湖里区、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广东省广州南沙区、四川省天府新区和陕西西安国际港务区。(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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