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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学类(声乐、器乐、作曲)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甘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音乐统考)是由合格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专业文化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

  (一)考试科目

  1.主科:声乐或器乐或作曲。

  2.基本乐理。

  3.音乐听觉。

  (二)计分办法

  总分满分为300分,三科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其中主科成绩占70%,音乐听觉成绩占20%,基本乐理成绩占10%。总分计分办法如下:

  总分=(主科成绩×70%+音乐听觉成绩×20%+基本乐理成绩×10%)×3

  三、考试内容

  (一)声乐

  声乐主科考试面试,无伴奏清唱,分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原生态唱法四种。每位考生须演唱歌曲一首,曲目从《甘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声乐考试规定曲目》(附后)中选择,通俗唱法和原生态唱法可不受该规定目的限制。鉴于声乐考试不再使用全曲钢琴伴奏,因此在考生演唱前只给出歌曲第一乐句的调高速度提示。(注:声乐专业考生提前准备所演唱歌曲的第一乐句乐谱,简谱、五线谱均可,并标明适合自己所演唱的准确调高。如歌曲中间有间奏引导的转调,也请提供乐谱并注明所转调高,以便钢琴引导)。由于考试时间的限制,考试过程中主考有权要求考生从歌曲的某处开始或结束。

  (二)器乐

  器乐主科考试面试,分键盘乐器和非键盘乐器。键盘乐器类的考生须演奏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独奏曲一首(中外不限),非键盘乐器类的考生须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中外不限)。每位考生考试限时约8分钟左右,由于考试时间的限制,考试过程中主考有权要求考生从乐曲的某处开始或结束。

  (三)作曲

  1.作曲考试笔试考试时间180分钟。

  2.考试内容包括:

  (1)和声写作:为指定的声部(高声部或低声部)配置四部和声,内容包含自然音体系、离调和一级关系调转调等。

  (2)歌曲写作:根据指定歌词,按要求谱写歌曲。

  (3)织体写作:按规定音乐主题、规定的体裁类型及曲式结构创作一首小型乐曲,包括钢琴独奏、弦乐四重奏、混声四部合唱等。

  (4)钢琴演奏:演奏练习曲一首(程度不低于车尔尼740练习曲);乐曲一首(程度约相当于业余十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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