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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关于普通高考“农村考生”身份的认定

  《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赣教考字〔2020〕12号)关于“农村考生”认定的原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户籍改革的实际情况普通高考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农村考生”:

  1.已完成户改的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210”;

  2.已完成户改的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城乡分类代码非“220”“210”,但户改前属于“农业户口”且未发生户籍迁移的。

  3.未进行户改的考生家庭户口簿注明为“农业户口”的。

  考生户籍地城乡分类代码可登录国家统计局官网(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tjyqhdmhcxhfdm/2019/36.html)进行查询,即查询户籍所在居委会或村委会的3位数城乡分类代码。

  江西省教育考试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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