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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发布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北京9月29日讯(记者 施剑松)推进网上督导改革,建立云端监测机制,完善督导问责8大机制,督学与学校配置比例不低于1:3,不断完善第三方评估监测机制……今天《北京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公布,明确北京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到2022年,建成全面覆盖、管理科学、体系开放、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与首都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适应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为办好人民满意的首都教育提供坚实保障。

今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北京颁布的《实施意见》是落实推进首都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从实施层面回应了“谁来督、督什么、怎么督”等系列问题。

“谁来督”?在全面加强党对教育督导工作领导的总要求下,明确了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具体职能范围。

“督什么”?《实施意见》细化了强化督政、优化督学、科学实施评估监测三方面内容。在强化督政中,将构建对市级有关部门和区级政府、乡镇(街道)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分级督导机制。在督学工作中,提出“健全完善市级统筹制定标准、区级为主组织实施,对学校进行督导评价的工作机制”。在评估与监测工作中,将继续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评估监测制度,健全完善教育督导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

“怎么督”?《实施意见》指出要创新教育督导模式方法:遵循教育督导规律,全面推进智慧督导。建立完善综合督导、专项督导、经常性督导、内部督导等科学高效的教育督导模式。统筹督政、督学、评估监测工作,整合实施各项督导检查、评估监测,提高督导工作效能,减轻基层负担。完善督导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网上督导、云端监测。

教育督导队伍管理方面,《实施意见》要求,配齐配强各级督学,进一步提高督学专业水平。督学与学校配置比例不低于1:3,高于国家1:5的配备要求。专兼职督学根据履职需要,从具有行政管理学校管理经验的专家、教学科研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等干部教师中选聘。

督导“长牙齿”,问责必须有力。在强化督导问责方面,《实施意见》有很多细化举措:分别从责任主体、工作程序、操作规范等层面,细化了报告、反馈、约谈、整改、复查等制度要求。在建立通报制度方面,《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教育决策部署不力及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在压实问责制度部分,《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建立教育督导与教育行政审批、处罚、执法等联动机制。”在落实激励机制部分,《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市、区政府要将教育督导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体现对督导结果的运用更加充分、有力。

北京教育督导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务院教育督导委成员单位为18个部门和单位,北京人民市政府教育督导委成员单位增至27个部门和单位,充分体现了北京市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高度重视。下一阶段,北京市将充分发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协同作用,督促各相关部门如期落实改革事项。各区也将对照要求,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扎实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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