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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出台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李配亮)日前,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云南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对近三年加强教师教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计划》明确,在加大师范生培养力度方面,合理确定师范类招生计划,优化师范生培养结构,明确各学段教师培养重点。引导鼓励有关院校扩大教育硕士招生规模;在提高师范生生源质量方面,重点完善省级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完善分工负责、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有编有岗;在创新师范生培养模式方面,要求省内师范院校要聚焦师范生培养的主责主业,跟踪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趋势和重点工作,调整师范生培养的定位和方向。自2020年起,各师范院校应当选择一至两个专业进行培养方案的改革,报省教育厅备案并实施;在提升教师教育质量方面,提出完善健全院校师范专业质量监测体系,将中小学用人反馈纳入监测体系;在提升教师教育质量方面,提出面向基础教育实践培养师范生。培养院校要围绕基础教育实践从教学、考试、实习、毕业等四个环节全面推进教师教育课程内容改革;在提升教师教育保障水平方面,从2020年起,推动高水平大学参与教师教育,建设一批教师教育基地。建立地方政府、高等学校、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机制。要求培养院校重心下移,要按照教育部门要求,定点联系若干所薄弱学校或选派优秀师范生到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实习支教,帮助薄弱学校提升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帮扶工作实施情况将作为评价培养院校办学思想、办学水平和办学成效的重要指标。

计划》同时明确了各方职责。《计划》强调,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教师教育工作的统筹管理和指导,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制部门密切配合、主动履职尽责,共同为教师教育振兴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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