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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高计划”迎来中期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一阶段资金分配重要依据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北京4月29日讯(记者 欧媚)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中期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以下简称“双高计划”)中期绩效评价工作作出安排。

“双高计划”2019年启动第一轮建设,每5年一个支持周期,目标是“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职学校和专业群”,被看作是职业教育领域的“双一流”建设,首轮入选197所高职院校,中央财政每年投入20亿元左右,实行动态调整,优胜劣汰,有进有出。

根据《通知》,本次中期绩效评价工作采取以“双高计划”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自评为基础、省级评价为重点、教育部和财政部两部评价为引导,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对建设单位的自评和省级评价内容,评价重点为各建设单位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的落实情况;承担改革发展任务和发挥引领作用的成果成效,包括但不限于支撑国家战略、服务区域发展的贡献度,社会服务尤其是技术服务的成效,社会影响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机制创新,学生成长成才,项目管理制度与机制建设,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等。

对省级建设的评价主要由教育部、财政部统一组织,评价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省级管理情况的评价分值占20%。重点评价地方对“双高计划”建设的政策支持和落实情况,资金支持和执行情况,推进机制和运行情况。二是各地建设单位建设情况的评价分值占80%。

在评价方式上,建设单位自评由各建设单位自行组织,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省级评价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共同组织,采取专家组线上评价和进校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在单位自评基础上,对建设单位进行打分和评价;两部评价由教育部、财政部共同组织,由职业教育专家、绩效评价专家和相关行业专家组成专家组,按两部共同制定的绩效评价标准,对建设单位和各省管理情况进行综合打分。两部根据专家组绩效评价结论建议,确定绩效评价结果,在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对两部最终评价等级为“优”“良”的建设单位,两部继续予以支持。

对评价等级为“中”或出现下列情形的建设单位,限期整改,调减项目经费支持额度,并在建设期满的终期绩效评价结果中予以体现。主要包括:建设进展缓慢,整体进度达不到预期目标的60%的;降低建设目标,减少建设任务或预算的;资金未按建设进度足额到位的,资金使用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报送信息失实,比较严重的。

对评价等级为“差”或出现下列情形的建设单位,两部中止支持建设,使其退出“双高计划”,且不得再次申请。主要包括:学校违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思想政治工作上出现重大问题的;偏离国家“双高计划”总体目标、社会贡献度明显较弱或建设任务不到预期目标的30%的;报送信息严重失真,影响恶劣的。

《通知》强调,两部的最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阶段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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