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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关于做好2022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公安局,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高校学生司《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通知》(教学司〔2022〕3号)文件规定,2022年我省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含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专项),相关实施区域报考条件、招录办法政策保持不变。现就做好我省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专项计划招生

  国家专项计划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教育安排确定。

  我省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市)、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计40个县(市)(见附件1)。报考学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我省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当年高考报名;(2)本人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报考条件拟报考国家专项计划考生需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优惠信息专项计划资格申报审核工作通知》(湘教考通〔2021〕32号)的要求办理资格申报审核手续

  我省国家专项计划中,公安院校、国际关系学院和外交学院等对考生有特殊招生要求高校专业安排本科提前录取,其他院校专业安排本科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省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招生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档,由高校按照招生章程中公布录取规则录取生源不足时,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招生缺额,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如按征集志愿投档后仍生源不足时,可按教育部的相关规定,适当降分投档录取(即在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确保完成专项计划招生任务。

  二、地方专项计划招生

  地方专项计划招生我省所属重点高校负责实施。省教育厅商有关部门高校后按要求确定招生计划

  报考学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我省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当年高考报名;(2)考生户籍在城乡分类代码确定的我省乡村区域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中城乡分类代码首位为“2”),或在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时(2015年12月31日)户籍为我省农业户口。符合报考条件拟报考地方专项计划考生需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湘教考通〔2021〕32号通知要求办理资格申报审核手续

  我省地方专项计划安排本科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省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时,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招生缺额,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如按征集志愿投档后仍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录取(即在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确保完成专项计划招生任务。

  三、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高校专项计划由原开展自主招生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试点高校承担。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我省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区域为茶陵县等51个县(市、区)(见附件2)。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符合我省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当年高考报名;(2)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我省实施区域且城乡分类代码确定为乡村区域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中城乡分类代码首位为“2”),或在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时(2015年12月31日)户籍为我省实施区域的农业户口,其中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在此基础上,有关高校可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可按照高校招生简章要求,在4月25日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并需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湘教考通〔2021〕32号通知要求办理资格申报审核手续,完成报名资格基本条件审核我省于5月20日之前完成申请考生报名基本条件审核公示通过审核名单有关高校于5月31日前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公示通过审核名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予以公布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高校专项计划本科批特殊类型志愿填报,在本科普通志愿投档进行投档录取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相关部门有关学校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按照教育部和全省统一部署,有力有序做好各环节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公安部门沟通协调,落实各部门考生资格审核职责,认真做好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查各项工作。要严格执行专项计划招生政策规定,切实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纪律,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专项计划实施过程的监督,确保专项计划实施过程安全平稳、公平公正。

  (二)做好宣传动员。各市州教育(体)局要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所有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学,做好专项计划政策宣传、咨询服务及引导动员工作。要加大专项计划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让广大考生充分知晓专项计划招生优惠政策,并提供全面政策解读和咨询指导。有关县市区要着力加大国家专项高校专项计划宣传解读力度,专门成立政策宣传工作组,深入有关中学,与学生面对面进行宣讲,让考生充分理解专项计划政策内容报考规定、招录程序高校要求,清楚专项计划录取普通批次录取没有冲突,只是给考生增加了一个读高水平大学的机会。要准确把握4月份(高校专项报名)、6月底7月初(高考填报志愿)的关键时期,集中力量对考生进行宣传,指导考生科学填报志愿,充分动员实施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积极报考专项计划

  (三)严格资格审核。各级教育公安部门进一步健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充分利用高考报名系统公安户籍系统中小学生学籍系统,认真核查考生户籍、学籍信息,严防报考资格弄虚作假。要进一步优化考生资格审核办法,可以采取集中审核的方式减轻学生负担,为考生提供更加便捷的报考服务。其中,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考生学籍审核确认工作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高中学校负责,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审核确认工作由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或派出所负责,申报资料的收集汇总资格初审工作由县级招考部门负责,考生报考资格确认工作由市州招考机构负责。地方专项计划招生报名资格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级公安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考生直接认定报考资格;初审未通过考生的户籍信息由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或派出所进行复核,再由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报考资格确认

  (四)强化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落实专项计划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经各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要在省、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网站、所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学籍学校就读学校、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信息有关高校要及时将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核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标准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分别在学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五)加大违规惩处。对在专项计划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提供虚假个人信息申请材料的考生,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考录取资格,同时由省教育考试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附件:1.湖南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

  2.湖南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

  3.湖南省2022年国家专项计划招生报名资格审核

  4.湖南省2022年地方专项计划招生报名资格审核

  5.湖南省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报名资格审核

  湖南教育

  湖南公安

  2022年3月24日

  点击下载: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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