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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违反党的生活纪律和教师行为准则,周玄毅被行政记过

7月22日,武汉大学党委教师工作发布情况通报:哲学学院教师周玄毅违反党的生活纪律和高校教师行为准则相关规定,影响恶劣。给予周玄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周玄毅行政记过处分,停止其课程教学工作,停止其研究生招生资格

通报全文如下:

情况通报】

针对近日网络上对我校哲学学院教师周玄毅私生活问题的反映,学校迅即成立工作专班,按相关程序认真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经查,周玄毅违反党的生活纪律和高校教师行为准则相关规定,影响恶劣。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学校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周玄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根据《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周玄毅行政记过处分,停止其课程教学工作,停止其研究生招生资格

武汉大学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和师德师风建设,对违规违纪的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一经查实,绝不姑息。

武汉大学党委教师工作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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