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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关于综合评价招生的温馨提醒

  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学院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华南理工大学和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等11所A类高校,由高校根据测试结果,与入选考生确认是否填报本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并将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具体填报时间和方式由高校确定。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学校确定并经过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直接投档录取

  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通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和西交利物浦大学等12所B类高校,其入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考试高考志愿填报服务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其专业志愿须在公示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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