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张志勇代表:建议改革中小学教师业绩奖励制度,不以升学为唯一指标

人民教育中国教育新闻北京3月6日讯(记者施久铭 谭希)中小学教师业绩奖励体系是国家教育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尊重教师劳动,调动教师教育教学积极性、创造性的重要政策工具中小学教师业绩奖励体系要坚持正确的教育方向,体现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反映科学的教育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针对当前部分中小学单纯依据高考成绩为教师业绩奖励的标准,县域高中资源配置分化严重,中小学教育被升学率绑架等问题,2021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志勇在接受《人民教育记者采访时,提出相关建议。
张志勇代表认为,要全面科学完整地评价教师教书育人的业绩,不能仅仅依照单一的考试升学成绩,他建议改革和调整中小学教师业绩奖励体系:
第一,要保证教师业绩奖励资金来源。各级财政应把中小学教师教学业绩奖励资金全额纳入当年财政预算。
第二,科学确定教师业绩奖励额度。总体上,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师的业绩奖励额度应该是一致的,原则上应依据生均来确定各个学校的教师业绩奖励的总体额度。当然,各个学段、学校之间,可以根据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有一定系数差异。但绝对不能依据考试升学成绩分配教师业绩奖励额度。
第三,科学确定教师业绩奖励标准。中小学教师的业绩奖励固然要看教学业绩,或者说学生的考试升学成绩,但同时要突出教师教书育人的劳动付出。要充分考虑以下因素:一是要把本校学生身心健康素质特别体育素质纳入教师业绩奖励考核系数。具体做法,县里可以根据每所学校学生体质监测水平纳入各学校教师业绩奖励额度的分配系数,成绩高的奖励系数高;二是要考虑每所学校学生学业成绩的增值水平,而不是简单地看一次性考试升学成绩;三是要突出教师教学业绩的团队奖励,特别是学科教研组和行政班的团队奖励,而不是仅仅奖励毕业年级的学科任教教师;四是要将教师工作量的考核评价,包括教师承担的教学、科研、管理和学生工作工作量纳入奖励考核标准。
第四,科学确定教师业绩奖励方案。各学校教师业绩的奖励方案,要反复论证,科学研制。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赞(0)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第一资讯站 » 张志勇代表:建议改革中小学教师业绩奖励制度,不以升学为唯一指标
分享到: 更多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