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深圳:拟延迟两课时放学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刘盾 通讯员 杨瑾 连燕纯)近日,深圳市教育发布《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拟面向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学生,提供免费课后服务服务时长原则上为正常上课日的下午,延长两个课时,各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坚持政府主导、学校主责原则。由政府主导推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学校具体落实并承担主体责任。”《意见》强调,课后延时服务坚持质量第一、公益普惠原则。课后延时服务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有关经费由政府保障,学校不得向家长收取或变相收取。课后延时服务专项经费标准从目前的每生每年350元提升至1000元。

学校课后延时服务课程不得给学生布置任何形式的作业,不得统一补课或变相统一补课,违规者将追究学校领导责任。”《意见》强调,坚持五育并举、因材施教原则。学校可根据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结合学生综合素质发展需要以及综合素质评价有关要求,充分整合和利用社会资源、家长资源,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升的社团活动与校本课程,开展学生自主作业、教师答疑辅导等学习活动。

《意见》明确,学校在整合资源时,应按规范程序适当引入社会机构为学生提供课程服务学校因地制宜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活动中心、少年宫等场馆,开展参观、学习等活动。学校遴选社会机构或外聘教师,要把好入口关、监管关、考核关,实行社会机构招标或校外教师聘任公示及报制度。招标或相关费用支出按照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引入社会机构服务课程不得超过费用总量的50%。《意见》鼓励学校教师在按质按量完成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参与课后延时服务。校内教职工按照每人每次(2个课时)不低于150元、不高于300元给予补贴。

《意见》鼓励各区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创建课后延时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用于本区学校课后延时服务的监督管理、课程质量评价、社会服务机构评价等方面。《意见》还鼓励各区创建校外服务机构云数据库,在“四点半活动”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学校可对过往优质校外资源诚信推荐进行真实数据采集,并设定学校初审、区级终审、多方评价的动态评价与淘汰机制,实现项目资源信息共享。

赞(0)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第一资讯站 » 深圳:拟延迟两课时放学
分享到: 更多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