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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意见》重要部署 答好中小学办学活力改革探索的“成都卷”

认真贯彻落实《意见》重要部署 答好中小学办学活力改革探索的“成都卷”

中共四川成都市委教育工委书记 成都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强

八部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当前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改革任务,体现了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凸显了中小学办学主体地位,具有鲜明的政治性、规律性、制度性,为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成都作为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和“两自一包”改革的首创地,始终坚持全域全生命周期现代教育理念,主要从三个方面对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进行改革和探索:

首先,从管理到治理,加快构建新型政校关系。我们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推动构建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办学的教育公共治理新格局。一是党建引领。始终把加强学校党的建设作为中小学活力迸发的源头活水,推进实施党建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全市公办、民办中小学党组织覆盖率100%、党建工作覆盖率100%。二是政府主导。建立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每两年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两个“只增不减”。制定全市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滚动实施中小学“三年攻坚”行动计划,近两年新投用学校373所、新增学位20.2万个。三是多元参与。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构建区域教育联盟发展模式,组建名校教育集团,与30多所在蓉高校深度共建环高校优质基础教育生态圈,不断缩小城乡、校际等差距。联合卫健部门建立健康副校长管理机制,筑牢疫情背景下学校办学健康防线。

其次,从限权到赋权,依法落实办学自主权。我们通过探索简政赋权保障学校用人自主权、组织架构权、经费使用权等,重塑学校内部治理组织结构,实现学校事情学校办。一是人员自聘。动态核定试点学校教职工规模控制数,由学校自主确定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自主确定招聘教职工数量、标准和程序,自主设置内设机构,自主选任中层干部。二是管理自主。坚持公民同招、公民同权,推动学校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将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管理等充分赋权学校。实行末端管理,发挥班主任等育人作用。严格规范“进校园”活动,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打通教育生态治理“最后一公里”。三是经费包干。把公办同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和教师人头经费总额作为基数,按生均测算后一次性打包划拨学校,由学校自主统筹使用。坚持按劳分配、按岗取酬、绩优酬高、薪随岗变的分配原则,教师绩效向高层次人才等倾斜。

最后,从经验到实证,积极创新教育评价制度我们教育评价作为学校办学的“指挥棒”,在率先实施教育均衡化、现代化、国际化监测评价的基础上,开展“五育并举”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推动教育评价从经验向实证转变。一是创新评价体系。制定“五育”并举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和指标框架,从德、智、体、美、劳五个维度,提取33个核心要素,每个维度赋予20%的权重,切实扭转单纯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学校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倾向。二是改进评价方式。每年对学生课业负担、体质健康等21项可监测指标进行监测评价,抽取30000个学生样本、1500个校长教师样本进行多维监测评价,并参考法定数据、相关公告报告及满意度调查结果对剩余指标进行评价,确保每个指标可量化、可比较。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根据评价结果,严格执行通报表扬和约谈问责制度,充分发挥评价的引导、诊断、激励、改进功能,同时评价结果还将作为资源配置、经费安排、评优评先等重要依据和参考。

下一步,成都全面落实《意见》精神,不断总结前期探索的经验,积极开展精准支持、分类引导、分类评价,科学界定学校的权责和义务,鼓励不同区域进行差别化探索,激励学校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学校自主管理、自主办学的能力,答好中小学办学活力改革探索的“成都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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