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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标山片区(二期)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确定!

近日,记者从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标山片区(二期)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已经确定。按照《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48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现将该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冻结,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紫金山路,西至济泺路,南至标山中路,北至滨河南路。详见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图。

本次冻结期限为2019年8月12日至2020年8月11日。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冻结期限届满之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有下列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一)房屋的析产和过户;

(二)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四)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五)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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