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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县级党委政府纳入评价对象

中国教育新闻北京3月18日讯(记者 李韧)在今天下午教育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教育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的主要内容

吕玉刚表示,目前印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内容包括对县域义务教育质量的评价、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学生发展质量评价三个层面。

“学生发展质量是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核心。”吕玉刚在新闻发布会表示,“学生发展质量评价主要围绕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旨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本次《评价指南》不仅对学校、学生、教师进行评价,还把县级党委政府纳入评价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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