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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普通高中转学实行网上审查核办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景应忠)日前,贵州省贵阳市教育公布普通高中转学流程,对转学作出更严要求普通高中转学执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原则,所有转学必须在每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在网上审查核办。

贵阳规定普通高中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因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市内同级同类同性质学校可以互转。普通高中学生转学流程为学生及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填写《贵阳市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办理表》后,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盖章,由转入学校在学籍系统申请办理,县级初审后,经市级学籍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网上审查核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生可转入一般普通高中;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类别转学的中考分数必须达到转入学校当年统招生网上录取最低分数;民办普通高中(含中外合作项目班)学生可转入公办普通高中就读,但中考分数必须达到当年生源网上报名最低控制线及转入学校当年统招生网上录取最低分数。在贵阳参加中考类别跨性质转学学生,转入学校需仔细核对学生中考分数是否达到当年生源网上报名最低控制线及转入校当年统招生网上录取最低分数。未在贵阳参加中考普通高中学生,转入学校需认真核实户籍、国网学籍、转出学校性质及类别信息。境外转入的学生,需提供签证或签注及学籍等相关证明材料。

贵阳还规定高中学生入学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最后一学期、学生在休学期间、学生从一般普通高中转入民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后再申请转到其他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的学生转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民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除外),不能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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