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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发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沈阳11月10日讯(记者 刘玉)今起,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若不按时亲自批改作业,将被取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学校校长同时被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辽宁教育厅今天制发的《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以下简称“十要求”)明确规定,教师必须亲自批改作业,严禁家长、学生代劳。

同时,“十要求”明确,教师必须精准布置作业,严禁布置惩罚性、重复性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45分钟,初中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60分钟。严禁教师在微信群、QQ群等布置家庭作业。

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育教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十要求”对学校提出三方面要求学校必须“零起点”教学,严禁敷衍教学、超纲超进度教学。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标准,按照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对于新的知识内容一律“零起点”教学,保证课堂教学完整性。对于非“零起点”教学的学校和校长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严禁强制或暗示学生订阅教辅材料等行为学校必须合理确定考试难度,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排名。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不出偏、怪考题,考试难度适当。严禁公布考生个人或集体的考试成绩、名次等信息,校内不得开展各班级学生考试成绩排名;学校必须控制作业总量,严禁挪用挤占自习课时间学校制定作业实施方案,教务部门、年级组长、班主任分别协调统筹学校、年级、班级各学科教师科学合理布置作业,把握作业内容、形式和总量。学校要明确规定合理充足的学生自习课时间,严禁无故挪用、挤占。

“十要求”鼓励学生充分利用校内外学习时间,加强自我管理,主动独立完成作业,不敷衍、不抄袭;严格控制好居家上网时间,自觉保护视力,最大限度减少使用电子产品时间;鼓励学生每天坚持校外体育活动。校外体育活动将纳入家庭作业任务。

“十要求”希望家长为学生积极营建良好的学习环境,不额外增加家庭作业负担。及时将学生家庭作业完成情况反馈给教师。做好学生校外体育活动安全保护教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十要求”建议家长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同时,控制学生电子产品使用时长,防止学生沉迷网络。

“十要求特别强调各地要严格控制各类社会事务“进校园”,切实减轻教师负担。不得安排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场所开展专项工作,不得要求教师重复填报同类表格数据等,保障教师批改作业时间

据悉,辽宁教育要求省内各地各校结合本地实际,对教师作业管理情况进行科学评价,将其纳入教师工作量。强化督导检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对各地教育工作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辽宁省还在各地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作业负担过重问题及时回应,认真查实,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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