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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辽宁理工职业学院(本科)更名为辽宁理工职业大学的函

教育部关于同意辽宁理工职业学院本科
更名为辽宁理工职业大学的函

教发函〔2020〕30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辽宁理工职业学院本科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测评报告的函》(辽政函〔2020〕21号)收悉。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职业教育的新部署和新要求,探索职业教育发展新路径,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体系,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同意辽宁理工职业学院本科)更名为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21012595。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辽宁理工职业大学系民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由你省统筹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要坚持职业教育办学定位,保持职业教育属性和特色,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

四、学校职业本科专业设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首批设置汽车服务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电子商务、会计、工程造价等6个职业本科专业

五、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

望你省按照国家关于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工作的部署,切实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督促举办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坚持公益办学导向,优化办学条件,提高学校治理水平,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围绕产业需求开发实训课程、完善教学体系,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办学质量,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附件:1.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办学许可证信息

2.辽宁理工职业大学章程

教育部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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