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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14个督导组入校检查防疫措施 不合格不开学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刘玉)4月9日开始,辽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组成14个督导组深入各市,对各地区、各学校春季开学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允许开学

据悉,各督导组将按照督查清单,对薄弱环节、关键环节开展深入细致的督导检查,真正查出问题,查实责任。辽宁省要求各地区、各学校把开学前督查工作作为建立校园疫情防控安全防线的重要环节,按照要求进行认真自检自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整改,最快速度取得实效,不断健全科学防治、依法管理、分类指导、家校联防的疫情防控体系。

辽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领导责任,建立与校园疫情防控和有序恢复教学秩序相适应的指挥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亲自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责任,积极协调卫生防疫、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建立学校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学校全面落实学生安全返校各项防控措施和准备工作。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学校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完善学校、年级、班级三级防控工作体系,抓好校园管理、人员管控、物资储备、教育教学生活安排,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教育教学工作平稳有序。家长要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要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如实上报学生健康信息,承担相应监护职责和法律责任,是否如实填报学生健康信息情况将计入学生本人诚信档案。各地各部门要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做到“确保一方净土、确保生命安全”,实现科学有效防控、安全有序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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